韓國“金秀賢”請願呼籲提高法定強姦罪年齡上限 | 南華早報
SCMP’s Asia desk
韓國社會要求擴大法定強姦罪定義範圍的呼聲日益高漲,擬將性同意年齡上限從目前的16歲提高至19歲。此前,演員金秀賢被指控與已故女演員金賽綸在其未成年時交往。事件持續發酵之際,已故藝人崔雪莉(藝名)的家屬指控金秀賢曾強迫其拍攝裸戲。
本週一,國民議會網絡平台出現請願,敦促立法者將法定強姦罪的年齡上限從現行的16歲上調至19歲。
匿名請願者將該提案命名為《金秀賢防治法案》。
韓國法定成年年齡為19歲。根據現行法律,與13至16歲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或對13歲以下兒童實施親密行為均構成強姦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現行法定強姦罪的年齡限制…讓一個從女演員童年時期就開始誘騙、直至其死亡都逍遙法外的戀童癖鑽了法律空子。“請願者同時呼籲對法定強姦罪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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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賢情緒激動地否認與未成年時的金賽綸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