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次直播法庭聆訊 試點計劃啓動 | 南華早報
Brian Wong
香港本月啓動了一項為期兩年的試點計劃,首次對法庭聆訊進行直播,旨在規範廣播安排、提升透明度並增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任。
週一終審法院案件的直播是在去年四次試運行後進行的,這些試運行旨在讓司法機構瞭解相關的技術和操作挑戰。上午10點場次的觀眾可通過訪問法院網站觀看直播,但必須首先同意若干條款,包括未經司法機構書面同意不得修改、錄製、複製或發佈內容的要求。
《法院(遠程聆訊)條例》於3月28日生效,禁止未經授權記錄和發佈法律程序。違規者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及10萬港元(約合1.29萬美元)罰款。
直播內容無法立即回放,終審法院網站顯示視頻將於週二上午才可供觀看。回放內容一個月後將從網站移除。
此次聆訊源於元朗原居民村村民之間關於私人土地通行權的民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