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警員涉廉署調查被加控30項貪污及欺詐罪名 | 南華早報
Ng Kang-chung
一名香港前警員因涉嫌從與調查有關聯人士處收受未經許可貸款,此前已被廉政公署起訴,現又面臨30項貪污及欺詐罪名的追加指控。
裁判官梁雅忻週五批准控方申請,在接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對50歲的麥國雄追加起訴罪名。
被告曾隸屬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
廉政公署表示,新增控罪包括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以及28項欺詐罪。
其中一項指控涉及麥在擔任警員期間,於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間,從一名投資詐騙案受害者處收受10萬港元(約合1.29萬美元)賄款,以提供協助及內部信息。
另有28項指控稱,被告在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間,未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及13家金融機構披露其未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