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被裁定性騷擾罪名不成立 但另兩項罪名成立 | 南華早報
Brian Wong
香港法院裁定一名高級警員性騷擾督察罪名不成立,但認定其酒駕及咬傷勸阻同僚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週二裁定警司陸振中危險駕駛罪名成立,指出其在2022年7月15日粉嶺歡送警司晚宴後,明顯處於醉酒狀態仍堅持駕車回家。
法院同時認定這名45歲被告襲擊罪名成立,因其誤以為同僚拉拽其下車時出於自衞心理咬傷對方右手中指。
陸振中另被撤銷五項控罪:包括前一個月內三度非禮一名見習督察的指控,以及七月事件中襲擊另外兩名警員的相關罪名。
暫委法官羅德宜警告這名身敗名裂的警員將面臨監禁,但鑑於無即時收押必要,同意其繼續保釋至量刑聆訊。
陸振中將於7月3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攝影:譚諾拉
陸振中自2022年8月因涉嫌在兩場警隊聚餐中犯下多項罪行被捕後,即被暫停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