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規限制外國記者引擔憂:"重大威脅"新聞自由 | 南華早報
Resty Woro Yuniar
一項要求外國記者在印度尼西亞報道前必須獲得警方認證的新規引發人權組織警覺,他們警告稱這對這個東南亞最大民主國家的新聞自由構成"重大威脅"。印尼國家警察發言人桑迪·努格羅霍總警司4月4日表示,這項於3月10日生效的法規賦予警方頒發證書的權力,以便他們能"提供服務與保護"給外國記者,特別是在衝突易發地區。
批評者認為該規定具有壓制性,為本就複雜的簽證流程增添了更多繁文縟節。
印尼記者安全委員會在4月4日的聲明中指出:“該政策不僅逾越了警察機構的職權範圍,更是對新聞自由與民主的重大威脅。”
“這種權力接管……是系統性削弱新聞工作與媒體獨立性的表現。它還可能……被隨意用作藉口,以非法活動為名阻撓新聞工作。”
4月5日,印尼雅加達卡利德雷斯公交車站巡邏的警察。圖片來源:新華社
雅加達外國記者俱樂部聯合主席瓦尤迪·蘇里亞馬賈表示:“該規定侵犯隱私權,會讓人認為印尼是不安全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