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豪因洗錢案從死刑改判30年監禁 | 南華早報
Agence France-Presse
一名越南房地產大亨因涉及170億美元洗錢案被判終身監禁,週一上訴後改判30年,她聲稱事件是"一場意外"。房地產開發商張美蘭此前在另一起案件中對死刑判決的上訴已被駁回,該案中她於去年4月被認定從西貢商業銀行(SCB)竊取資金及實施欺詐,涉案金額達270億美元。上訴法院裁定沒有減刑依據,但表示如果她歸還四分之三的被盜資產,仍可免於死刑。
四個月後,胡志明市上訴法院週一裁定,她在10月第二次審判中因三項罪名被判處的無期徒刑將減為30年。
入獄以來,我已竭盡全力…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張美蘭,身敗名裂的越南房地產大亨
“蘭(張美蘭)在其中起主要作用…[但]我們也考慮到蘭為彌補後果所支出的金額,“法官範公梅在早前關於如何用其資產補償受害者的上訴討論後表示。
上週在法庭最後陳述中,張美蘭將事件描述為"一場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