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酒吧業呼籲對調味水煙產品實施監管而非禁令 | 南華早報
Elizabeth Cheung
香港酒吧業者呼籲當局對調味水煙產品實施監管而非禁令,指出顧客不太可能消費政府提案中仍允許的傳統版本水煙。
行業代表於週一發出這一訴求,此前政府上週刊憲修訂控煙條例草案,擬加強對吸煙行為的管控。該法案將於週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一刀切禁止並非解決之道,“香港持牌酒吧會所聯會創會會長梁立仁表示。
“我們希望政府能對水煙等產品的供應制定相關要求,允許在特定持牌場所提供……服務提供商也應接受當局監管。”
根據修訂草案,自2027年第二季度起,除薄荷味外的傳統調味煙草製品(包括調味水煙)將被禁止銷售。違者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及5萬港元(6445美元)罰款。
其他提案包括禁止在公共場所持有或吸食替代吸煙產品。吸煙者在排隊進入特定場所時也將被禁止點燃煙草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