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私營經濟法劍指"逐利執法" | 南華早報
Frank Chen
根據法律全文,中國新通過的《民營經濟促進法》禁止針對非公有制經濟的"逐利性執法",凸顯在國內外經濟壓力加大的背景下,中央政府約束地方權力、消除民營企業家憂慮的決心。
與去年公佈的初稿相比,這部78條的法律終稿進一步強化了對跨區域執法等長期詬病問題的規制,特別增設條款強化對直接責任人員的追責。
分析人士指出,新法的核心在於規範行政行為、限制行政權力,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的條款賦予法律"牙齒"。
北京智庫中國企業家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唐大傑表示:“這部民營經濟專項立法有助於企業更好維護自身利益,包括在認為權利受侵害時起訴地方政府。”
司法部微信公眾號發文稱,該法在關鍵時刻頒佈具有深遠歷史意義。
部委官微週四轉載《法治日報》評論指出:“外部風險挑戰日趨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