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師因在校內洗手間安裝攝像頭被判監禁兩個月 | 南華早報
Lo Hoi-ying
香港一名中學教師因在女校洗手間安裝隱蔽攝像頭,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兩個月監禁。
裁判官曾宗堯在週二宣判時,敦促34歲的被告郭子傑反思其行為,切勿再犯。
郭子傑早前出庭時承認四項窺淫罪。法庭獲悉,被告於去年9月至10月期間兩次安裝偷拍設備,拍攝該校兩名女生。
辯方求情時指出,郭子傑未有逃避責任,並稱其行為與過往品格不符。被告提交的背景報告顯示,犯案時"精神狀態異常",同時請求法庭量刑時考慮其教育貢獻。
但曾裁判官認為,本案較一般窺淫案情節更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