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輔導員必須達到最高標準 | 南華早報
SCMP Editorial
在後疫情時代,香港社會對心理健康問題的關注與日俱增,尤其是青少年羣體,這使得心理諮詢師的角色愈發重要。他們運用專業能力為焦慮抑鬱等心理困擾者提供支持,幫助來訪者應對困境、尋找出路,這種專業價值不可估量。但必須確保從業者經過充分培訓並具備相應資質,同時建立防護機制防止不當行為或濫用職權。近期發生的一起案例引發社會呼聲,要求通過立法建立心理諮詢師註冊制度來加強行業監管,並支持專業機構獲得法律豁免權,使其能夠公開披露紀律處分決定的具體細節,包括被認定存在過失的諮詢師信息。這些問題亟待解決。
去年12月,一名心理諮詢師因投訴查實被香港心理學會除名,但該治療師隨後在其他機構重新就職。由於涉及個人資料隱私的法律問題,學會未公開具體細節。這類法律問題必須得到解決,才能明確專業機構的權限邊界。雖然紀律處分事項具有敏感性,但保持透明度至關重要——公眾在選擇諮詢師時應當享有知情權。為此,可能需要立法賦予相關專業組織信息披露的豁免權。
更嚴重的問題在於該行業缺乏監管。諮詢師與客户(可能包括兒童)建立密切關係,並保密討論極其私密的事務。顯然,他們需要接受良好培訓並遵守嚴格的道德標準。但與世界其他地區不同,香港沒有法定註冊制度。衞生署針對非法定監管的醫療專業人員設有自願認證計劃,涵蓋言語治療師、心理學家和聽力學家,但諮詢師並不包括在內。
解決香港的心理健康危機需要符合高道德標準、技術嫺熟且敬業的諮詢師。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公眾利益,增強對該專業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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