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判處一名猥褻12歲女童的印度遊客監禁 | 南華早報
CNA
一名25歲遊客因在新加坡性侵12歲女童,要求其跟隨進入廁所並通過Instagram發送13條信息,於週五被判入獄三個月。印度籍男子普拉門德(單名)週五對兩項指控認罪:一項是企圖誘使兒童實施猥褻行為,另一項是對14歲以下兒童進行性騷擾。
法院在量刑時還考慮了他的第三項非法侵入罪名。
3月31日,受害女童與阿姨、叔叔及五名錶親同在惹蘭勿剎游泳中心。下午5點50分左右,當她從泳池上岸時,發現同樣在泳池中的被告正盯着她。
受害者取回手機和洗浴用品,裹着毛巾走向女廁所。普拉門德尾隨其後,在女廁入口處追上她。
他要求女童在Instagram上關注自己,遭到拒絕後,仍強行拿走她未鎖屏的手機,擅自登錄其Instagram賬號關注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