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香港企業須主動落實人工智能安全實踐 | 南華早報
Ada Chung Lai-ling
隨着人工智能(AI)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組織正在利用這項技術來簡化操作、提高質量並增強競爭力。然而,AI也帶來了不容忽視的安全風險,包括個人數據隱私風險。例如,開發或使用AI系統的組織經常收集、使用和處理個人數據,從而帶來過度收集、未經授權使用和泄露個人數據等隱私風險。
AI安全的重要性已成為近年來國際宣言和決議的共同主題。2023年,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28個國家在英國AI安全峯會上簽署了《布萊切利宣言》。該宣言指出,濫用先進的AI模型可能導致災難性危害,並強調迫切需要解決這些風險。202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關於AI的國際決議,旨在推動“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賴”的AI系統。在2月巴黎舉行的AI行動峯會上,包括中國在內的60多個國家簽署了一份聲明,強調利用AI促進經濟和社會增長的前提是提升AI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在技術和產業創新方面,中國始終強調發展與安全並重。2023年,中國大陸啓動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提出堅持以人為本、發展造福人類的人工智能等原則。就在今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人工智能發展既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伴隨着前所未有的風險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