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私家診所須於10月起申請牌照,相關規定將進行修訂 | 南華早報
Elizabeth Cheung
香港診所經營者須從10月13日起申請牌照或豁免信,這是政府加強私營醫療機構監管的舉措之一。衞生局週三表示,新規將於週五刊憲。
隨後將於下週三提交立法會進行"消極審議",該程序允許法規在獲得立法者批准前先行生效。此次調整依據2018年通過的《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實施,該條例自2019年起分階段生效,首批針對醫院,2020年擴展至日間手術中心。
根據條例,運營診所需持牌照,並對人員配備和設備等提出具體要求。與診所運營相關的實務守則也將於週五刊憲,10月13日生效。
2018年11月30日前開設的診所,可在今年10月至明年4月13日期間申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