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前銀行家蒂姆·萊斯納在一馬公司欺詐案中被判兩年監禁 | 南華早報
Bloomberg
前高盛銀行家蒂姆·萊斯納因承認參與洗劫馬來西亞投資基金一馬公司(1MDB)的罪行,被判處兩年監禁。他在這一重大欺詐案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紐約布魯克林的美國地區法官瑪戈·布羅迪在週四的聽證會上宣佈了這一判決。萊斯納曾請求免於監禁,辯稱其合作協助定罪了一名前同事,並促使高盛在全球範圍內被處以數十億美元罰款。
現年53歲的萊斯納於2018年承認共謀違反賄賂法和洗錢罪,原本面臨最高25年刑期。儘管檢方也主張從輕發落,但布羅迪法官引述高盛的信件指出,若無萊斯納參與,一馬公司欺詐案根本不會發生。
“你肆無忌憚的行為意味着你有能力為政府提供重大協助,“布羅迪表示,“但最終,你的合作並不能完全彌補你明知故犯、完全出於自私所造成的社會危害和破壞。因此必須給予相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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