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否應對紅山半島業主的違建行為處以更重罰款? | 南華早報
Cannix Yau
專家指出,香港當局應就兩名豪宅業主在紅山半島住所搭建違建物所獲"輕判"提出上訴,警告現有罰款金額不足以震懾違法者。此前兩名業主承認進行違規建築工程後,被判處共需繳納逾11萬港元(約合1.4萬美元)罰款。這是大潭豪宅區30宗違建訴訟中首批獲刑案例,該區域此前被揭發存在大規模違建現象。
根據屋宇署披露,週四兩名業主)在法院承認紅山半島東岸別墅違建指控,分別被判處罰款3萬港元和82,980港元。
立法會議員林紹波表示,鑑於該小區違建現象普遍,從公眾視角看現有罰款根本未起到震懾作用。“這向公眾傳遞了關於政府打擊違建的消極信號,“他指出,“表明無論法定最高刑罰多嚴厲,最終量刑都會從輕發落。”
根據規定,未獲批准擅自開展建築工程最高可處罰款40萬港元及兩年監禁,若違建物持續存在還將按每日2萬港元追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