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香港公屋容不得"躺平"現象 | 南華早報
SCMP Editorial
當低收入羣體被指為保留社會福利資格而拒絕升職加薪時,顯然存在某種不合理現象。究竟有多少香港人選擇所謂"躺平"生活方式——僅維持最低限度工作以申請或保留公屋資格——目前仍不明確。但政府有充分理由拒絕在稀缺公屋分配上放寬標準的呼籲。
關於房委會可能通過允許申請者申報時豁免某些"真實合理的一次性收入"來應對這種現象的建議存在爭議。同時有呼聲要求評估家庭收入上限時不計入成年子女收入。這些提議對略超標準的家庭確有吸引力,但此類靈活性和寬大處理也意味着公共財政將承受更大壓力。
鑑於公屋資源緊張,對資產和收入限制採取公平而嚴格的政策仍是篩選不合格申請者的最佳方式。若申請者總收入——無論是獎金還是標準薪資——超過上限,就不應允許其繼續輪候公屋。現有租户亦同。他們已獲得改善生活的機會,應鼓勵其遷出為輪候者讓路。通過要求住户申報收入及其他資產來打擊濫用公屋行為,正是基於同樣原則。
我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為了符合資格而拒絕加薪和獎金。事實是,無論標準如何劃定,總會有人吃虧。對申請者的獎金和其他個人情況採取更靈活的處理方式,對排隊中住房需求可能更大的許多人來説,可能並不公平。這也可能鼓勵更多人鑽規則的空子,在收入增加的同時繼續佔用補貼住房。
躺平是更廣泛的社會問題,需要更高層面的政策干預。對住房採取更同情和寬容的態度,可能只會鼓勵更多人轉向公共住房,加劇躺平的趨勢,這對社會流動性和進步並無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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