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香港展示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人權 | 南華早報
Han Dayuan
過去五年間,香港國安法為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基本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提供了深刻啓示。從一位關注香港法律與憲制發展數十載的觀察者視角來看,這一進程既非突兀亦非無先例可循。它恰恰體現了法律體系對多國共同面臨挑戰的成熟應對——尤其對那些植根於普通法傳統的司法管轄區而言。
儘管全球法院透過不同文化、歷史與制度稜鏡詮釋國家安全與人權的關係,但恆久不變的是:法治必須作為根本準則。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在恢復社會秩序、鞏固法治根基、重塑政治文化、守護居民權利自由等方面成效顯著。該法植根於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人權原則,致力於協調國家安全與人權價值。它既強化了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部分的地位,又強調在法治框架內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並將人權保障理念深植於各項法律條款之中。
國家安全是現代主權國家的基本優先事項,是公民享有基本人權能力的基石。該法律第二條明確指出,《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構成核心條款,規定居民行使權利和自由必須符合這些條款,從而為平衡國家安全與人權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