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評審制度能否改善香港公務員體系?專家持懷疑態度 | 南華早報
Connor Mycroft
觀察人士指出,若香港政府希望提升施政效能,需對公務員考核機制進行徹底改革,而非在現有體系上疊加評估層級。
有立法會議員主張政府應制定明確的公務員考核標準,也有意見強調高層管理人員的客觀績效指標難以量化。
“我認為任何改革都應基於對整個體系的根本性檢討,“曾任職政府28年的投資推廣署前署長盧維思表示,“單純增加新層級…可能收效甚微。”
行政長官李家超此前表示,當局正考慮建立新問責制度以懲處表現不佳的高級公務員。
根據該方案,高級公務員將接受年度評估,未達標者將面臨凍薪等後果。
李家超強調新制度旨在強化領導力、提升政策執行效率,將作為現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已實施23年)的補充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