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對公立醫院高管追究醫療事故責任 | 南華早報
Sammy Heung
香港醫院管理局表示,為確保病人安全,除了一線員工外,公立醫院的高級管理層也將對醫療事件承擔責任。
醫管局週四宣佈,人事任免權將下放給醫院行政總監及部門主管,而非由總部直接管轄,以簡化替換表現不佳員工的流程。
“這意味着當發現團隊中有表現不達標的成員時,管理者可直接進行人員調整,“醫管局主席範鴻齡表示。
“未達到特定標準的人員需參加為期不超過三個月的績效改進計劃。”
“若三個月內未能提升至可接受水平,我們將視情況採取相應紀律處分。”
範鴻齡強調,病人安全將被列為員工考核的關鍵評估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