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醫生需以新形式證明醫用大麻使用理由 | 南華早報
SCMP’s Asia desk
泰國在成為亞洲首個大麻合法化國家僅三年後,作為限制醫療用途大麻使用的措施之一,推出了新版處方表格。據泰國新聞網站《The Thaiger》報道,本週一發佈的"P.T.33"處方表將允許醫生、牙醫、藥劑師和傳統治療師等七類從業者為15種病症患者開具大麻處方。
新規要求醫生必須在每張處方上詳細記錄患者信息,包括姓名、年齡、國籍、身份證號、確診症狀、每日大麻用量、使用時長及配藥總量。
每張處方的銷售量限制為30天用量,配藥機構需保存相關記錄一年以備政府檢查。
該處方表將同時適用於本國居民和外國公民,即將正式生效。
泰國北碧府一處大麻種植場。圖片來源:美聯社
此舉基於泰國公共衞生部長頌薩·特普蘇廷上週簽署的法令,該法令將大麻重新列為管制草藥,並禁止藥房向無醫療處方者出售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