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或面臨停職及減薪 新提議不當行為規則引關注 | 南華早報
Willa Wu
香港立法會擬通過擴大職能的委員會,對議員行為開展實名舉證調查,這是改革現行指引和規例提案的一部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週四表示,違規者最高可面臨停職及扣薪處罰,但未具體説明界定"輕微、嚴重及極其嚴重"不當行為的標準。
梁君彥在提案上傳至官網數小時後向記者表示:“修訂後的《議事規則》提供了良好框架,讓議員能更好履行職責…對真心服務香港和居民的議員不會造成影響。”
“我們不能空談行為嚴重程度分級,必須基於調查取證,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損害立法會聲譽。”
梁君彥此前曾表示,議員與助理發生婚外情"較可能"違反新規。
該提案將於週五提交內務委員會討論,預計7月23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審議。若獲通過,將於2026年1月1日上任的新一屆立法會開始實施。
根據修訂建議,現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升格為"立法會議員行為監察委員會",成員增至13人並擴大職能,包括根據實名舉報及所提供證據開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