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監獄規則修訂彰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 南華早報
SCMP Editorial
人們常認為,被監禁者處於嚴密監視下,因而無法對社會構成威脅。但香港政府為打擊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決定不留任何隱患。正因如此,監獄條例將進行重大修訂,以確保其能滿足維護國家安全和懲教機構管理的需求。根據修訂建議,為維護國家安全、人身安全、更生改造、預防犯罪及維持紀律秩序,懲教署長可限制或禁止探監。若國家安全或其他關鍵目的受到損害,包括可禁止特定宗教人士探訪或由其主持的宗教活動。官員指出,曾有案例顯示探訪被濫用,通過"軟性手段"影響在押人士,煽動其對抗監管並激起對中央和香港政府的仇恨。
此外,當局還可申請法庭手令,限制在押人士與特定法律代表及醫務人員接觸,以保障國家安全並防止現有安排被濫用。官員參考部分國家基於安全理由實施限制時無需司法程序的做法,認為修訂方案已平衡在囚人士權利。
不可避免地,一些人可能會認為這些提議過於嚴苛。例如,關於在押人員穿自己衣服或從監獄外獲取食物的規定將被廢除,以維持良好的秩序和安全。當局表示,私人飲食可能成為候審人員從事秘密交易的工具,並已成為糾紛和鬥毆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個人服裝可能成為政治聲明並影響他人,這可能威脅秩序和紀律。據保安局稱,英國已於1988年廢除了私人飲食安排。
修正案將在憲報刊登當日立即生效,以及時預防和解決相關風險。這一快速步伐凸顯了政府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保護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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