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 | 同性法案是對香港人權保護的嚴峻考驗 | 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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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信件或新聞的其他方面有強烈看法?請通過電子郵件將您的讀者來信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或填寫此谷歌表格。投稿內容不得超過400字,且必須包含您的全名、地址以及用於驗證的電話號碼2023年,終審法院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裁定,政府有憲法義務建立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要求在兩年內完成立法。
如今距離截止期限僅剩三個月,政府終於將《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此前未進行公眾諮詢。不出所料,該法案遭到保守派議員激烈反對。這些批評者堅稱LGBT+權利與中國傳統價值觀不相容,卻無視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2023年聯合民調結果——該調查顯示60%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平等,僅17%表示反對。
法院已在梁鎮罡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2019年)一案中明確表示,雖然"社會狀況"可能關乎少數羣體平等的決策,但"社會主流的婚姻道德觀"不能成為歧視性法律或政策的正當理由。法院進一步強調,僅因多數人不支持就剝奪少數羣體權利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腳的。然而保守派政客既罔顧民意又漠視司法權威,有人提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介入推翻終審法院裁決,還有人誓言阻撓法案通過。這種做法可能破壞香港憲制秩序,導致政府違反其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