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裁定“清潔環境”為人權,不作為或違反國際法 | 南華早報
Associated Press
聯合國最高法院週三宣佈,若各國未能採取措施保護地球免受氣候變化影響,可能違反國際法。
國際法院(又稱世界法院)就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義務及不作為可能面臨的後果發表諮詢意見,稱這是人類面臨的"緊迫且攸關存亡"的威脅。該里程碑式案件的意見書指出。
法院院長巖澤雄司在聽證會上表示:“國家未能採取適當行動保護氣候系統……可能構成國際不法行為。”
這份長達500多頁的無約束力意見書被視為國際氣候法的潛在轉折點。
法院還認定"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的環境"是一項人權。將可持續環境確立為人權為其他法律行動鋪平道路,包括各國重返國際法院追究彼此責任、提起國內訴訟,以及制定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此案由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牽頭,得到130多個國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