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裁定再被撤銷 游盈隆:台司法高度不確定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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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當地高等法院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四人的交保案,兩次發回更裁,所持理由前後不一,説明台灣司法高度不確定性。
游盈隆星期三(1月1日)在臉書寫道:“高院兩次發回更裁,所持理由前後不一,給人一夕變臉的感覺。這説明台灣司法的高度不確定性,也讓台灣司法獨立與公信力再度面臨社會質疑和考驗。”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道,台北地方檢察署再次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文哲的總統競總財務長李文宗交保案提出抗告後,高院星期三第二度撤銷原裁定。
高院以七項事證,認定柯文哲等四人有相互勾串、滅證的情況,包括柯文哲曾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沈慶京掌控的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曾互傳訊息;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的通話紀錄;李文宗曾以LINE訊息指示另一名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高院去年12月29日撤銷北院原裁定,原因是柯、應、沈、李四人均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原裁定對於被告四人無羈押必要性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説明;且未具體説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四人逃亡?理由並無不完備;又原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也未見原裁定妥適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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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