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裁定柯文哲再被羈押禁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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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深陷京華城弊案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羈押禁見。
據TVBS新聞網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台幣,下同,125萬新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二度開庭後,改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均施以電子監控。北檢不服交保裁定,再度提出抗告,高院星期三(1月1日)撤銷發回,北院星期四(1月2日)第三度開羈押庭。
其餘出庭的被告包括北捷前董座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
檢辯就柯文哲的實質影響力、隨行秘書許芷瑜的涉案角色、勾串證之虞進行攻防。
延伸閲讀
[柯文哲辭民眾黨主席後 台灣高院撤銷讓他交保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02_730371)
北檢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柯文哲等四人交保原裁定
檢方認為,許芷瑜是協助處理賄款、政治獻金等金流的人,絕非等閒之輩;柯文哲即便辭任黨主席,實質影響力不因辭職有異,且勾串翻供已成現實,如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蔡壁如已否認偵查中説詞。
柯文哲則否認犯罪,表示檢方辦案動作過大下不了台,才一直想羈押他;沈慶京也否認行賄柯文哲,表示自己“資產大於負債”,稱年近80歲沒要東山再起,京華城是負債,只想解決問題。
應曉薇也不認罪,她説,交保迄今沒有補辦手機,非常害怕聯絡行為被誤會,願意每天到警局報到,限制住居在台北,不離開台北市,感謝能交保守護101歲母親;李文宗表示,他不認罪也不會串證。
檢辯星期四晚間在北院羈押庭完成陳述後,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柯文哲等四名被告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