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內政部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 指長期從事組織性犯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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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政部決議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指出該黨長期從事組織性犯罪,嚴重危害台灣安全。
據台灣內政部官網消息,內政部星期四(1月2日)召開政黨審議會,決議通過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稱中華統一促進黨長期從事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台灣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
台灣內政部將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
台灣內政部説,該部尊重統促黨黨綱、黨章政治立場,但不能接受政黨成員屢犯國安法規或以暴力方式侵害人民權益,也不容許政黨支黨部或地方黨部的主要幹部與幫派高度重疊。
內政部指出,統促黨與境外勢力、宮廟團體及黑幫組織相結合,雖無立法院、地方議會席次或掌握行政權,但以政黨之名行組織犯罪之實,破壞人民生命財產、集會結社及法治原則,讓人民心生恐懼,已違反憲法與政黨法規定。
內政部説,政黨審議會已依規定請統促黨負責人、秘書長及律師到場陳述意見,並經政黨審議會討論後,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但因《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正覆議中,憲法法庭組成時間也未確定,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及後續發展,依規定提出聲請。
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若要判決宣告政黨解散,評決應經過大法官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若依照法定的大法官編制總額15人來看,則需要獲得至少10人以上同意,方可宣告解散政黨。
但目前在任大法官僅剩八人,總統賴清德提名的人選均被在野黨擋下。
公開資料顯示,中華統一促進黨成立於2005年,政治立場為支持中國統一,反對華獨和台獨。該黨以促成兩岸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為宗旨。
台灣內政部去年11月指控,2010至2024年間,各警察機關共查獲134位統促黨員涉違法,且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台灣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炮彈藥等罪,其中包含統促黨幹部張安樂涉收受中國大陸7400萬元(新台幣,308萬新元),介入台灣選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