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成為永久機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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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星期二(1月7日)在國會提出破產、重組與解散(修正)法案二讀時指出,政府計劃通過改進後的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Simplified Insolvency Programme,簡稱SIP 2.0),更長遠地支持新加坡的債務重組與破產框架,使更多企業從中受益。
唐振輝表示,現行的簡化債務重組及清盤程序在疫情期間推出,原定2026年1月28日結束。該計劃在過去幾年裏有效協助陷入嚴重財務困境的微小型企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116家公司在這個程序下提出申請,其中77家獲批,61家面臨嚴重財困的企業得到了清盤或重組債務的協助。
為將成效制度化,政府計劃將升級後的SIP 2.0,作為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的永久組成部分。
與現行SIP由政府機構負責執行不同的是,SIP 2.0將改由私人持牌破產從業者全權管理,這與目前本地其他企業破產程序的模式一致,也就是通過法院命令的清盤或債權人自願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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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包括兩部分,即簡化債務重組程序(Simplified Debt Restructuring Programme,簡稱SDRP)和簡化清盤程序(Simplified Winding Up Programme,簡稱SWUP)。
唐振輝指出,SIP 2.0對現有流程進行了多項重要修改。最大的改變是將此前申請援助的五項條件簡化為一項,即公司的總負債額不超過200萬元。這使更多非微小型企業也能受益。
此外,簡化債務重組程序的申請手續進一步簡化,公司只須提交主要支持文件。批准流程將由原本需要法院審批,改為由債權人在重組顧問主持的會議中直接批准。
另一變化是,未成功完成簡化債務重組程序的公司,五年內不能再次申請,以防止不良公司通過重複申請,來逃避對債權人的義務。
在簡化清盤程序方面,SIP 2.0允許企業通過提交董事聲明代替完整的財務記錄,證明符合清盤資格。這將使企業更快進行清盤,減少因繁瑣程序導致的資源浪費。
同時,清盤公告發布平台從四個減少為兩個,即官方接管人(The Official Receiver)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Bizfile系統。
破產、重組與解散(修正)法案已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