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信用卡騙案年均損失210萬元 顏金勇:現行機制完善且持續強化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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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信用卡詐騙案越來越猖獗,從2021年至2023年,本地每年平均通報790起信用卡詐騙案,年均損失金額210萬元。
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代表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以書面方式答覆淡濱尼集選區議員朱倍慶星期一(1月7日)在國會的口頭詢問時,引述新加坡警察部隊統計的以上數據。顏金勇在書面答覆時説,信用卡發行營運商如威士(Visa)和萬事達卡(Mastercard)等,紛紛建立所謂的“3D安全程序(3D Secure Protocol),要求信用卡持有人在線上信用卡交易,進行獨立驗證,而非僅憑信用卡號、有效期、驗證代碼等信息來完成電子付款交易。這説明國際營運商,已為信用卡增添一層安全保障。
為了確保持卡人免遭信用卡詐騙,銀行遵循新規定,即時監控並即時告知持卡人潛在的詐騙行為。再者,銀行已逐漸棄用手機一次過密碼(OTP),改用銀行的手機應用來推送驗證指令。有別於手機一次過密碼,銀行手機應用推送的3D安全程序驗證指令,是無法讓騙徒在交易過程中釣魚詐騙的。
因此,顏金勇指出,2024年12月中旬生效的金融機構與電信公司須為詐騙案承擔的共同責任框架(Shared Responsibility Framework),並不適用於信用卡詐騙案受害者,因為現行機制可謂相當完善,能在詐騙案發生時,淡化持卡人面臨的虧損責任。
概括而言,信用卡持卡人目前受三類機制保障,包括新加坡銀行公會的《銀行業務守則(信用卡)》。為了應對持卡人丟失信用卡的狀況,只要持卡人沒有詐騙或其他重大過失,也及時向銀行通報未經授權的交易,他們在未經授權交易所須承擔責任至多為100元。但是,若在不知情下驗證3D安全程序,就算證明是詐騙也被視為過失,持卡人承擔責任至多100元的守則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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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還享有退款機制,若商家沒有啓用3D安全程序,信用卡交易也沒有通過3D安全程序的驗證,那麼持卡人有權要求退款。
無論如何,顏金勇提醒公眾發揮消費責任,不忘保持警惕,要妥善保管信用卡和相關隱私信息之餘,也要定期查詢信用卡交易記錄,一旦發現異狀也應即時向發行營運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