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詐騙限制令先針對銀行交易 探討未來是否擴大範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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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騙的限制令初期只限制銀行交易和信貸,日後探討是否有必要擴大至加密貨幣交易、匯款公司等平台。
防詐騙保障法案已在國會三讀通過,授權警方在合理懷疑受騙者可能繼續向詐騙團伙匯款時,向銀行發出限制令,禁止其銀行交易。
黃玲玲(宏茂橋集選區)在國會辯論法案時指出,不法之徒可通過較新的管道如加密貨幣交易、匯款公司和電子錢包業者來行騙,並詢問內政部是否擴大限制令的範圍。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回應時説,內政部理解這類實體可被利用作詐騙管道,但初期階段,限制令只針對銀行户頭和信貸額度,這可顯著應對詐騙案,降低資金轉交至騙子的風險。當局將繼續與金融管理局留意詐騙趨勢,考慮日後若有必要,擴大限制令的範圍。
葉漢榮(楊厝港區)、官委議員帕雷克、黃玲玲、非選區議員潘羣勤等也關注解除限制令的程序,以確保接獲指令者有足夠資金應付日常開銷。
延伸閲讀
[國會觀察:國家介入和個人自主權之間的界限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08_731696)
孫雪玲説:“我們明白應減輕對受影響者的不便,但也意識到騙子可能利用任何管道取錢,我們因此會採取風險校準方式,讓接獲限制令者向警方申請提取一筆固定金額,來應付生活開銷。”
她指出,內政部和金管局正同銀行討論運作的細節,包括執行或解除限制令所需的時間。“我們的目的是確保這過程儘快進行,這指的是在數小時內,而非幾天的事。儘管如此,如果是銀行在執行限制令時失誤,凍結錯的户頭,銀行須立即糾正。”
受影響者可向警方申請,提交醫療賬單、租金費等文件證明,以防止騙子濫用機制向受害者索款。當局將根據個人需要,評估申請。
幾名議員也關注銀行在防詐騙工作的責任。 沙禮爾(白沙—榜鵝集選區)建議,若銀行未遵守限制令,應該對受害者蒙受的損失負責,並面對更高罰款。孫雪玲説,警方和銀行向來都有很好的合作關係,並阻止了許多詐騙案,即便還沒有落實限制令的機制。
銀行職員入駐警方的反詐騙指揮處後,也大大提升雙方的協作,更及時地識別詐騙案,凍結相關户頭。警方也定期與銀行做分享,提高銀行的防詐能力。
潘羣勤和官委議員拉斯瓦娜副教授也關注受騙者在接到限制令後,可能感到焦慮,需要心理方面的支援。孫雪玲説,他們可通知調查人員這方面的需求,轉介有關人員提供心理健康和輔導服務。當局將確保受害者獲得充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