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資深媒體人合搞生意被起訴 李冠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前已轉股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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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資深媒體人被生意夥伴起訴案件續審,李冠芳辯稱蔡深江加入新傳媒之前,為避免與新東家有利益衝突,特地把在教育公司的股份轉給她,而她在兩年後才記起把此事告訴生意夥伴。
在沒告知合夥人的情況下就轉讓股份,李冠芳稱,那是因為對方跟她説過,“我們要保護他(蔡深江)的工作、他的一切”。她也稱蔡深江在轉讓股份後,沒再管理公司業務。蔡深江目前是新傳媒華文新聞和時事節目總編輯。
原籍中國、持加拿大護照的商人任新武在2017年提供貸款,與蔡深江和李冠芳合作設立鶴鳴控股有限公司,經營的生意包括華文教學和籌辦文化藝術活動等。如今,他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公司不當,李冠芳疑利用虛假協議捲走公司款項,為此發起訴訟向兩人追討99萬元。
這起民事訴訟2024年11月在高庭開審,星期三(1月8日)續審時,輪到李冠芳上證人欄答辯。蔡深江料在星期四(9日)開始答辯。
蔡深江與李冠芳之前都在新加坡報業控股(新報業媒體前身)屬下華文媒體集團任職,服務約18年,分別在2017年9月和5月離職。
延伸閲讀
[指合作設立教育公司卻管理不當 商人起訴兩資深媒體人追討99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3_719876)
李冠芳接受訴方律師盤問時説,她記得自己是在2015或2016年,在蔡深江介紹下認識任新武。後來,任新武建議與兩人合作開公司,表示願意出錢投資。
根據任新武的證詞,李冠芳曾向他建議設立一個名為“中文頭腦”的語文學習平台,任新武當時也表示願意給予援助。訴方指雙方接着定下合作開公司的協議。
不過,李冠芳稱這並非全部事實,她説當時自己還在報業控股服務,因此“我想的東西,都與報業控股有關”。當被訴方律師問及她提議的“中文頭腦”計劃,是否屬於報業控股的項目,李冠芳回答“可以這麼説”。訴方律師再問李冠芳,那為何她告訴任新武會準備計劃書給對方過目?李冠芳説:“因為他是做生意的人,我可以跟他討教。”
2017年7月,任新武、蔡深江與李冠芳簽署合作協議,由任新武持有35%鶴鳴公司股份,蔡深江與李冠芳則以“投入管理與智慧產權”的形式,分別得35%與30%股份,蔡深江的股份由李冠芳代為持有。任新武掏出的100萬元資金當中,99萬元是為期三年的免息貸款,充當公司運作資金,剩餘1萬元是他入股公司的資金。
李冠芳:蔡深江加盟新傳媒後 未參與公司關鍵事務
不過,根據李冠芳的説辭,2018年2月,即蔡深江加盟新傳媒之前,她與蔡深江簽署協議,把蔡深江的公司股份正式轉給她。她也稱蔡深江加入新傳媒後,就“沒有參與公司關鍵事務,只是給些點子罷了”。
當被訴方問及,為何當時沒把轉讓股份一事告訴任新武,李冠芳答:“我想我忘了。”她解釋,兩人當時與任新武關係挺好,任新武也跟她説過,要盡力保護蔡深江。在她看來,既然新東家不允許蔡深江在其他公司持股,那他就不應繼續持有鶴鳴股份,以避免有利益衝突。事隔兩年多後,李冠芳才把轉讓股份一事告訴任新武。
當貸款在2020年7月到期時,訴方指蔡深江和李冠芳不肯讓公司還錢給任新武。李冠芳對此予以駁斥,稱當時公司仍拖欠其他付款,因此她無法撥用所有資金償還貸款,“我必須站在公司的角度想,為公司利益做最好的安排”。
雙方無法就剩餘貸款擔保問題達成共識
不過,訴方説,當任新武建議公司先解決其他付款,再把剩下資金還給他的時候,李冠芳和蔡深江也沒有這麼做。李冠芳辯稱,那是因為任新武要求她和蔡深江,為仍拖欠的剩餘貸款做個人擔保,但兩人反要求以公司為擔保,卻被任新武拒絕,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案件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