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只出點子沒管理教育公司 蔡深江:以朋友身份看着李冠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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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蔡深江被指加入新傳媒後,仍在外管理一家教育公司,並答應合夥人會看着“下屬”李冠芳如何處理業務。訴方指他如今聲稱已將公司股份脱手,是試圖與教育公司保持距離,不過蔡深江堅稱只是“提供意見和出點子”,而非公司管理人。
對於訴方指他在新傳媒任職期間,仍屬於教育公司管理人的聊天羣組一員,以及繼續收到公司報表和財務資料等,目前出任新傳媒華文新聞和時事節目總編輯的蔡深江駁斥:“大家都是朋友,承蒙朋友沒把我踢出(羣組),我就扮演打打氣、加加油的角色。”
蔡深江:以為簽署類似諒解備忘錄文件
蔡深江也稱,當他連同李冠芳,與商人任新武簽署設立教育公司的合作協議時,他沒有細讀協議條款。他在證人欄上嘆了一口氣後説:“我必須承認,我在籤銀行信用卡、房屋合約的時候,都沒有把每一條款都讀完。”他也以為三人簽署的是類似諒解備忘錄的文件。諒解備忘錄一般上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原籍中國、持加拿大護照的任新武在2017年提供貸款,與蔡深江和李冠芳合作設立鶴鳴控股有限公司,經營的生意包括華文教學和籌辦文化藝術活動等。如今,他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公司不當,李冠芳也疑利用虛假協議捲走公司款項,為此發起訴訟向兩人追討99萬元。
這起民事訴訟2024年11月12日在高庭開審,星期四(1月9日)續審時,李冠芳和蔡深江先後上證人欄答辯。
延伸閲讀
[兩資深媒體人合搞生意被起訴 李冠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前已轉股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09_731934)
[指合作設立教育公司卻管理不當 商人起訴兩資深媒體人追討99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3_719876)
蔡深江與李冠芳之前都在新加坡報業控股(新報業媒體前身)屬下華文媒體集團任職,服務長達約18年,分別在2017年9月和5月離職。
兩人與任新武所簽署的合作協議説明,任新武持有35%鶴鳴公司股份,蔡深江與李冠芳則以“投入管理與智慧產權”的形式,分別分得35%和30%股份,蔡深江股份由李冠芳代為持有。在任新武掏出的100萬元資金當中,99萬元是為期三年的免息貸款,充當公司運作資金,剩餘1萬元是他入股公司的資金。協議其中一項條款指出,若要轉讓公司股份,必須通知公司其他投資人。
蔡深江和李冠芳都稱,他們在2018年2月,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之前,簽署協議把蔡深江公司股份轉給李冠芳,但他們“忘了”和“沒意識到”要通知任新武。兩人的立場是,蔡深江加入新東家後,就沒有參與管理鶴鳴的工作。蔡深江説,他只是出點子和提供建議。
訴方指李冠芳為公司聘請“掛名”女員工和申請工作準證,女員工不僅沒在公司上班,薪水也是女員工的丈夫出錢支付。李冠芳否認這項指控。(鄭一鳴攝)
不過,訴方指出,蔡深江在新傳媒任職時,仍與任新武、李冠芳同屬一個與鶴鳴有關的聊天羣組,並且通過羣組繼續收到公司報表和財務資料等。但蔡深江辯稱,他沒有打開發到這一羣組的附件。
根據任新武與蔡深江於2020年8月的一段電話錄音內容,任新武對李冠芳如何處理一名中國籍女職員的事情感到不滿。訴方指李冠芳表面上聘請這名女職員,為她申請工作準證,其實女職員只是“掛名”員工,不僅沒有上班,連薪水也是女員工丈夫出錢支付的,這樣的安排可能違法,但李冠芳否認這項指控。
訴方:蔡深江未在通話中透露轉股事宜
蔡深江在通話中告訴任新武,李冠芳是他的“下屬”,把李冠芳的事情交給他看着,如果任新武有任何問題,可以找蔡深江。訴方指出,這顯示蔡深江在公司仍有管理權,而且蔡深江沒有在談話中提及已轉股給李冠芳,或公司的事情與他無關。
蔡深江駁斥,他當時的意思是指李冠芳曾經是他下屬,兩人目前是朋友,他因此有信心能把任新武的意思轉達給李冠芳。訴方律師追問,為何沒有告訴任新武他已將股份脱手,蔡深江稱,那是因為當時任新武對李冠芳不償還貸款的行為很不滿,“如果這時候説我已不是股東,對事情沒有什麼幫助,也不是把責任都推給李女士的時候”。
案件星期五(10日)續審,辯方料傳召一名廖姓男子,説明他在2018年2月,見證蔡深江和李冠芳簽署轉讓股份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