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資深媒體人貸款案:辯方傳召簽署欠款公司股份轉讓協議見證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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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蔡深江與李冠芳被訴方質疑,是否真的有簽署轉讓華文教育公司股份的協議,辯方傳召見證兩人簽名的男子供證,以證明協議的真實性。
目前從事自由身工作的男子廖名暉(譯音)星期五(1月10日)上證人欄供證時,憶述他如何於2018年2月28日,在他位於後港的住家樓下,與蔡深江和李冠芳會面,見證兩人簽署轉讓鶴鳴公司股份的協議。
蔡深江在2018年3月加入新傳媒,擔任華文新聞和時事節目總編輯。他與李冠芳之前都在新加坡報業控股(新報業媒體前身)屬下華文媒體集團服務,兩人分別在2017年9月和5月離職。
廖名暉説,他與蔡深江和李冠芳是舊同事關係,李冠芳後來找他加入鶴鳴的子公司,從事活動籌辦的工作,李冠芳與另一名叫黃明靜的女子是他的主管。
辯方證人廖名暉稱,他在李冠芳(圖)的要求下,於2018年2月28日和李冠芳與蔡深江見面,見證兩人簽署轉股協議。(檔案照片)
廖名暉記得在2018年2月28日的幾天前,李冠芳來電要求與廖名暉安排見面;28日當天,李冠芳與蔡深江來到他的住家樓下,向他解釋兩人準備簽署轉讓股份的協議,並且要求廖名暉以證人身份簽署文件。廖名暉於是照做,他當時沒有問蔡深江為何要轉讓股份。
延伸閲讀
[兩資深媒體人合搞生意被起訴 李冠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前已轉股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09_731934)
[指合作設立教育公司卻管理不當 商人起訴兩資深媒體人追討99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3_719876)
鶴鳴控股有限公司由蔡深江、李冠芳,與原籍中國、持加拿大護照的商人任新武合作設立。三人在2017年7月簽署合作協議,由任新武提供99萬元的免息貸款,充當公司運作資金,公司必須在三年後還錢給任新武。
如今,任新武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公司不當,並且在貸款到期時,不肯讓公司發放款項還錢,他為此發起訴訟向兩人追討99萬元。案件於2024年11月12日在高庭開審。
蔡李二人稱轉讓股份時“忘了”通知任新武
不過,蔡深江和李冠芳都稱,他們在2018年2月28日,即蔡深江加入新傳媒之前,就簽署協議把蔡深江的公司股份轉給李冠芳,蔡深江也沒有參與管理鶴鳴的工作,但他們“忘了”和“沒意識到”要通知任新武。訴方則質疑這份股份轉讓協議的真實性,並指蔡深江如今聲稱已將公司股份脱手,是試圖與公司保持距離。
根據當初所簽訂的合作協議,任新武持有35%鶴鳴公司股份,蔡深江與李冠芳則以“投入管理與智慧產權”的形式,分別分得35%和30%股份,蔡深江股份由李冠芳代為持有。協議其中一項條款也指出,若要轉讓公司股份,必須通知公司其他投資人。
訴方的立場是,如果蔡深江真的如他所稱,在加入新傳媒前轉股,以及之後不再管理鶴鳴,那他等於違反合作協議中的條款。高庭已在2021年1月諭令將鶴鳴公司清盤。案件擇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