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參加國際刑警“銀色通告”試點 可要求他國提供犯罪資產信息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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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參加國際刑警組織“銀色通告”試點,參與計劃的52個國家或地區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可通過發佈通告的方式,要求各國執法機構提供與欺詐、貪污、毒品販運等嚴重犯罪行為相關的資產信息,再根據本國法律展開雙邊合作,申請查封、沒收或追回資產。
國際刑警組織星期五(1月10日)宣佈發出首個“銀色通告”(Silver Notice)時也指出,成員國也可以通過銀色通告追蹤、識別和獲取不動產、車輛、金融賬户與企業等與洗錢活動相關的資產信息。
意大利警方發出首個銀色通告
發佈首個銀色通告的是意大利警方,他們要求尋找與一名黑手黨高層相關、價值超過5億歐元的資產信息。
國際刑警組織秘書長烏爾基扎(Valdecy Urquiza)説,打擊犯罪分子的經濟收益,可以破壞犯罪網絡,並減少它們對全球社會的傷害。他也説:“在99%犯罪資產仍未被追回的情況下,剝奪犯罪分子與其網絡的非法所得,是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文告,參與銀色通告試點,可以申請發出通告的還包括澳大利亞、中國、哥倫比亞、印度、韓國、荷蘭、新西蘭、俄羅斯、阿聯酋、英國和美國。未參加試點的國家和地區,也會接到有關的通告。
延伸閲讀
[國際刑警:有組織犯罪滲透各層面 各國須合作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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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洗錢未被捕 警方稱未接中國逮捕請求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09_725406)
銀色通告是國際刑警組織以顏色分類的通告中,最新的一種。其他通告包括俗稱“紅色通緝令”、用以要求全球各地執法人員協助逮捕或拘留被某國通緝嫌犯的紅色通告(Red Notice),用以尋找失蹤人員或幫助識別身份不明者的黃色通告,以及協助執法機構收集個人身份、位置或活動資料等額外信息,以協助刑事調查的藍色通告。
紅色通告名單約80人與新加坡有關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二(7日)在國會以書面方式答覆工人黨議員林瑞蓮、蔡慶威與何廷儒的詢問時透露,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告名單上,有約80名在逃人員與新加坡有關,其中約一半為新加坡公民。
尚穆根在書面答覆中也重申,紅色通告不是逮捕令,而是應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請求發佈,針對通緝人員的國際通告。因此,紅色通告並未賦予警方權力,去逮捕由外國司法轄區通緝逃犯,警方只能根據引渡條約下提出的引渡請求展開逮捕。不過,如果有足夠證據讓警方在本地採取行動,或者被通緝者對國家安全造成直接威脅,當局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