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原副總經理肖星涉受賄被判無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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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原副總經理肖星涉嫌受賄,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中國央視新聞報道,河南省新鄉市中級法院星期一(1月13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共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肖星受賄案,對肖星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肖星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肖星在1998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科員、統戰部副部長、市青聯副秘書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浦東新區支公司總經理,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中共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共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共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合作、求職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8148萬餘元人民幣(1528萬新元)。
法院認為,肖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肖星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54歲的肖星是江西上饒人,擁有上海大學社會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94年至7月至2005年7月,肖星曆任上海大學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團委副書記,上海市團委統戰部副部長,上海市青聯副秘書長,上海市團委權益部部長等。
2005年7月至2013年9月,肖星曆任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部長,中國人壽(海外)監事長,中國人壽信託董事長,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總經理等。
肖星在2013年9月加入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在2023年7月18日官宣被查前,擔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國太平保險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兼任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中國太平保險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2023年7月18日宣佈,肖星因個人原因,辭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即日起生效。
中國官方去年1月5日通報,肖星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中國檢察機關同月對肖星作出逮捕決定,並在4月依法對他提起公訴。法院去年7月一審剛開審理肖星受賄案,他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