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居家服刑案 馬國政府擬申請封口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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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府認為,前首相納吉居家服刑附加諭令案的審訊涉及敏感課題。當局因此準備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媒體等各方報道及議論此案。納吉的律師指當局的做法為時已晚,因為舉國上下早已議論此案多時。
據《星洲日報》報道,吉隆坡高庭法官哈雅都阿克瑪星期一(1月13日)在內庭對此案進行案件管理時,禁止媒體入庭內採訪。
案件管理結束後,代表辯方馬國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山蘇博哈山告訴媒體,辯方將在下星期一(20日)向高庭入稟書面申請,要求取得禁制令(gag order),以禁止媒體等各方討論此案。
新山執業律師蔡學捷告訴《聯合早報》,禁制令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媒體大肆報道而影響審訊,以保障被告獲得公平審訊。違反禁制令者可能被控藐視法庭。
蔡學捷説,辯方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時,必須列明有效時限。他説,具體的時限及其他細節,必須等辯方提出申請時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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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的代表律師沙菲宜則告訴媒體,政府打算申請禁制令的做法令人訝異。“這如同馬兒逃脱後,才關上馬廄門欄。所有人都已對納吉居家服刑司法檢討事件議論紛紛,現在才來禁止討論未免太晚。”
沙菲宜也透露,伊斯蘭黨總秘書達基尤丁、國會下議院前議長阿茲哈哈倫,以及祖基菲裏諾丁等三名律師,在申請做為此案的旁聽律師時,遭到政府反對。此案將於3月11日再次進行案件管理。
71歲的納吉2022年8月因挪用SRC國際公司資金罪名成立,被判監12年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約6390萬新元)。聯邦特赦局去年2月2日宣佈,刑期減至六年,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
納吉過後聲稱2月12日收到上述居家服刑附加諭令,並在去年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申請司法檢討準令,以釐清前任國家元首是否簽署一份讓他居家服完剩餘刑期的附加諭令。高庭去年7月3日駁回有關申請,納吉隨即上訴。
上訴庭上星期一(6日)審理此案時,沙菲宜提呈彭亨王宮發出的信函,證實存在允許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上訴庭因此批准納吉的上訴申請,將案件發還吉隆坡高庭審理。
首相安華星期六(11日)表明,政府並未隱瞞附加諭令。他説,相關文件當時直接寄交總檢察長並轉呈國家元首。這是相關爭議爆發後,安華首次承認諭令的存在,並透露諭令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