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碼頭醉酒鬧事辱罵警員 丹麥飛機師罰款30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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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飛機師醉酒在克拉碼頭鬧事,破壞餐館和商店的財物,遭扣留後辱罵警員,被判罰款3000元。
被告拉森(Kasper Larsen,32歲)星期二(1月14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兩項控狀,包括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他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這名丹麥籍飛行員2024年11月乘私人飛機抵達新加坡。2024年11月18日傍晚,他在雅樂軒新加坡諾維那酒店(Aloft Singapore Novena)大廳的酒吧喝酒。大約晚上10時,再往克拉碼頭的酒吧繼續買醉。
11月19日凌晨5時左右,被告仍在克拉碼頭附近徘徊,還破壞周邊餐廳、商店和辦公場所的部分財物。
案發時,克拉碼頭的保安朱瑪執勤巡邏時聽到一些噪音,前往檢查時也發現一些用以維持排隊秩序的圍欄倒在地上,於是向保安主管通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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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主管在辦公室查看閉路電視錄像,發現是被告破壞這些財物。隨後,他們與其他安保人員一起搜尋,在德士站扣留被告,隨即報警。
接到指令的警員和同事大約早上6時抵達克拉碼頭,發現被告身上散發着濃濃酒氣。他們嘗試問話,被告不配合,還對他們大喊大叫,甚至使用粗暴的語言辱罵,包括使用“蠢貨”“雜種”“廢物“等字眼。
警方隨後逮捕被告,也在東陵警區總部採集被告的血樣做檢測,結果發現被告每100毫升的血液中含有140毫克酒精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