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公司機密讓友標得項目 前經理九年收逾53萬元賄賂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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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的經理接受機械生產公司常務董事的賄賂,九年內接收超過53萬元,作為幫助對方標得公司項目的利益。
為了掩蓋罪行,經理和常務董事互以妻子名義成立公司;經理的妻兒則會到有關公司“上班”,透過常務董事支付家人的薪資來獲取這筆賄款。
被告面對共21項控狀 庭上承認其中七項
這名經理是59歲的麥森宏,他面對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和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共21項控狀,星期四(1月16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七項。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至少23個月,案展至2月18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電子封裝生產公司C-Pak的經理,職責包括協助公司向供應商購買機械,在評估這些供應商的報價單後,向公司推薦供應商。
2010年頭左右,被告找上友人陳成龍(49歲),提議與對方合作成立生產公司Unique Automation(簡稱UA)。陳成龍當時是機械生產公司Unique Precision Engineering(簡稱UPE)的常務董事,因希望藉此讓UPE獲得更多C-Pak的項目,於是接受被告的提議。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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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知道成立公司會存在利益衝突,被告和陳成龍於是互以妻子名義成立一家名為UA的公司,委任各自的妻子為公司董事,但被告和陳成龍掌握公司的決策權。
在這項安排下,被告會向陳成龍透露C-Pak購買機械的預算,讓UPE能開出合適的報價,以標得C-Pak的項目。陳成龍事後會將UPE的項目外包給UA,並在付款時額外付一筆“專業費”,而這筆費用實則是支付給被告的賄款。
庭上透露,被告的兩名兒子後來也成為UA的員工,但兩人無須真正為UA工作,仍可每月領取薪資。陳成龍則會通過支付被告的妻兒薪資,來支付賄款給被告。
從2013年3月至2021年11月,被告通過這一支付,九年內共297次從陳成龍處,受賄約53萬2061元。
被告妻子曾懷疑 收取款項屬犯罪所得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的妻子曾在2018年,懷疑自己收取的款項屬犯罪所得,要求辭去UA董事職位。不過,被告要求妻子不要過問,繼續擔任董事,被告則繼續接收款項。
貪污調查局在2021年11月展開調查,凍結了被告妻兒的銀行户頭,扣押當中約45萬4937元的賄款。
陳成龍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