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新加坡鞏固法治的重要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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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2015年設立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隸屬高等法庭,以因應跨境商業糾紛日益增加的需求。本月14日,在法庭成立10週年晚宴上,國務資政李顯龍指出,此一決定源於新加坡在國內和國際事務上對法治的重視,基此,我國也有把新加坡發展為國際糾紛化解樞紐的宏願。
經過10年的發展,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作為審理國際商業糾紛的中立平台,確實已在國際上奠定名聲,所處理的個案也越來越多,聯同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和麥士威國際爭議解決中心,提供一系列的糾紛解決服務,讓國際商業代表能在一個可信、中立且有高質量司法實踐的地點解決糾紛。這將提升新加坡作為頂尖國際糾紛解決樞紐的地位。國際商業法庭現有24名國際法官。
毫無疑問,新加坡能成為一個跨境商業糾紛的仲裁和調解中心,是建基於我國法治的健全發展,成效卓著,司法的獨立與法律系統的完整和公正也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這個成果得來不易,主要得力於多年來繼承自英國的法律體系的逐漸完善,以及法律人才的培養。我國法治的成效彰顯,則得力於政府的良善治理。這是一個良性的循環。在配合上述慶典舉行的爐邊對話上,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就指出,只有那些治理妥善的國家,法治才能獲得加強。因此,繼續維持良政和鞏固法治,對我國未來的發展殊為重要。
在國內,正如李資政所言,法治已遍及政府治理的每一個層面。新加坡人享有法律與秩序,感受到居住與生活環境的安全,公民的基本權利也都得到尊重與保障。公司企業則享有穩定的經商環境,所訂立的合約會得到遵守執行,一旦發生糾紛,也能尋求快速公正的仲裁。法治的環境也有利於吸引外資,因為他們知道投資會有保障,資產不會無緣無故被充公。與此同時,政府依法有效治理,不逾越法律權限,也接受問責。這是因為政府相信,法治才是新加坡成功之道。
簡單説,作為國家最終的執法者,政府嚴守法治,是法治得以彰顯的關鍵,而新加坡的國際聲譽,也是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不過,在國際上,因為沒有最終執法者,因此,情況也截然不同。李資政的觀察是,每個國家都宣稱尊重國際法治,並聲稱依法行事,但實際上為了尋求最大靈活性和優勢,而各自詮釋國際法則和規範,甚至採用雙重標準。由於擁有國家主權,各國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國際機構管轄,不受任何勢力強制。此外,各國往往對國際裁決或仲裁持謹慎態度,擔心國家主權受限或自身論據不足,寧願問題懸而未決,也不要承擔敗訴風險及政治代價。地緣政治日益緊張更加劇這樣的現象。
對全球治理而言,對法治的不信任或缺乏信心,是維持既有基於國際法規則的國際秩序的嚴峻挑戰。像新加坡這樣的諸多小國和所有遵守國際法治的國家,不能讓世界因此陷入叢林法則和強權即公理的失序狀態。面對這樣的國際新形勢,各國應加大維護國際法治的聲音和力度,確保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不致崩潰,各國也須協力反對和抗拒來自單邊主義、強權政治和保護主義的威脅。
作為一個嚴格奉行法治的國家,新加坡雖是個小國,卻也能在維護國際法治方面貢獻綿薄之力。我國近年來參與《新加坡調解公約》委員會的談判和起草,以及最近提名國際法大使陳惠菁參選2026年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就是具體的例子。在國際商貿糾紛日益增加之際,新加坡的法院和仲裁調解機構更能在國際上發揮作用,不偏不倚依法仲裁和調解各種跨境商業糾紛,也是維護國際法治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