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老招牌的光輝不應褪色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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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日前報道市區重建局建議,正在進行集體出售的黃金大廈在重新發展時,可自願保留部分建築設施如電影院,可因此獲得額外25.5%的總樓面面積。這一提議引人深思,特別是涉及黃金大廈內的兩家電影院——The Projector和嘉年華院線。
黃金大廈位於美芝路,於1976年竣工,但據《新加坡電影界紀要,1965年—1983年》記載,綜藝機構屬下的黃金戲院於1973年10月25日開幕,義映華語片《鐵樹開花》,共五場,所得收入捐獻人民獎學金。這一幕既是黃金戲院的起點,也是許多新加坡人難以忘懷的記憶。
綜藝機構後來發展成為今日的中僑集團。集團一度擁有10家電影院(黃金、麗宮、皇宮、公主、王子、皇城、皇冠、金文泰、卡佩芝、新城),遍佈新加坡。然而,經過四五十年的變遷與洗禮,這些老電影院多數已不復存在,原址被改建為購物商場或重新開發。
如今,黃金戲院是碩果僅存的“老招牌”,不僅承載着本地幾代華人的集體回憶,更是文化傳承的象徵。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黃金戲院放映的香港長城、鳳凰、新聯出品的電影,以及中國的電影,為觀眾帶來無數歡樂與感動。
電影業的衰退並不意味着老電影院的價值喪失。黃金戲院的存在已超越商業意義,它是時代的見證,也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如果發展商能夠在重建黃金大廈時,保留電影院建築,不僅是對歷史的尊重,更是對文化延續的支持。黃金戲院可以繼續發揮它的“影藝”作用,為當代和未來的觀眾,提供獨特的觀影體驗,甚至成為年輕人瞭解舊時光的窗口。
期待黃金戲院能夠保留並繼續書寫它的傳奇故事。它不僅是一座建築,更是一盞不應被遺忘的文化燈塔,值得在現代化的城市進程中,留下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