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僱主逾千元財物 女傭承諾賠償後鬧失蹤 | 聯合早報
zaobao
一名女傭受僱僅一個月,就從僱主家中偷走價值1416元的財物。她被揭發後,原本承諾分期賠償,卻在兩個月後“人間蒸發”,僱主隨即報警。
被告是35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傭艾克·諾萊尼,她面對一項監守自盜的控狀,星期四(1月16日)被判監34天。
根據案情,被告從2023年10月開始,為61歲的女僱主工作。她的月薪為550元,主要負責清潔、洗衣和照料家中植物等家務。
調查揭露,僱主在2023年11月23日發現被告吸煙,並察覺她偷走自己的一包香煙。
進一步檢查後,僱主也發現被告偷走她總價值達1416元的耳機、紅酒、鮑魚罐頭、化妝品和現金等。
延伸閲讀
[逛漁場撈魔鬼魚藏腰包 男子行竊判罰2000元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16_733538)
[經濟困難又被網絡情人索錢 菲傭偷老僱主逾3萬元金飾現金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15_733283)
僱主當面質問被告後,她承認在2023年10月至11月期間,偷走上述物品,並承諾會分期償還僱主的損失。
然而,兩個多月後,被告竟連夜失蹤,僱主於2024年2月3日向警方報案。
截至目前,所有被盜物品均未追回,被告也還沒有作出任何賠償。被告星期四認罪後在庭上求情稱,她17歲的女兒下個月即將生產,她要儘快回去照顧女兒,並指還有兩名分別為五歲與10歲的兒子。他們還在上學,她需要照顧他們,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