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年輕女性拍照後性侵和偷拍 約50人受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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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聘請女模特兒拍照為幌子誘騙年輕女性,過程中利用對方不想酬勞泡湯的心理要對方裸體拍攝,甚至伺機性侵她們並拍下影片。男子以此手段犯案長達九年,約50名女子受害。
被告敏登覺(Min Thein Kyaw,46歲)面對74項包括偷拍、侮辱女性尊嚴、牴觸影片法令條文等控狀,星期五(1月17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19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法官判處被告坐牢四年三個月又14個星期,以及打鞭兩下。
根據案情,被告已婚,案發時受僱於一家軟件公司。2009年或2010年間,被告開始通過多個平台發佈尋找女模特兒的廣告,包括臉書、Instagram、Gumtree等。
被告專挑15歲至25歲年輕女子,詢問她們是否對攝影工作感興趣,並承諾會支付報酬。被告安排的拍攝地點包括租用位於實龍崗路、紅山的攝影工作室、他居住的公寓,以及酒店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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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每名模特兒的最初協議是拍攝照片,但模特兒進入攝影棚或酒店後,被告就開始利用她們單純且不希望酬勞泡湯的心理,進一步要求她們脱光衣服,過程中甚至性侵她們。被告還在這些受害者不知情下用手機或相機將這些行為攝錄下來。
其中一名受害者案發時年僅19歲。2015年間,被告聯繫上受害者,表示希望與她合作進行一場拍攝。受害者不知道會有裸露拍攝,答應參加。
拍攝在酒店進行,被告要受害者脱掉衣服,隨後用布矇住她的眼睛,並拿手機拍攝了24段視頻。受害者對偷拍並不知情。
年僅15歲少女被要求 在停車場脱校裙拍攝
另一名受害者當時還是15歲未成年少女,案發地點是新加坡加冷地鐵站附近的停車場。受害者穿着校服前去拍攝,據她所知將拍攝一些性感照片,結果過程中被要求脱下校裙,還遭被告非禮和錄像。
2011年8月至2020年8月,被告在近九年裏採用類似手法拍攝了約50名女性。其中,只有部分視頻是在徵得同意下拍攝。
法官在判決時指出,九年的犯罪時間和多達50名受害者,凸顯了案件有多嚴重。這也表明被告在長時間內操縱和利用受害者的罪惡感,才能持續以相同的手段犯罪。這些女性事後開始自責,有些受害者的心理陰影甚至持續到婚後仍難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