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要求全省各部門少發文少開會少填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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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政府要求各部門,少發文、少開會、少填表。
據“雲南發佈”星期天(1月19日)消息,雲南省委省政府印發《雲南省推進作風革命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若干規定》,要求全省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規定要求,嚴格實行發文計劃管理、總量管控和立項制度,嚴控臨時性、配套類、分工類發文,少發文、發短文、發管用的文,年度實際發文數量一般只減不增。沒有配套要求的一般不制發配套文件,有配套要求的原則上只配套一級;除部署綜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門文件一般不超過5000字,部署專項工作或者具體任務的文件一般不超過4000字。
規定要求,嚴格實行會議計劃管理,嚴控會議頻次數量、規模規格,少開會、開解決問題的會,能合併的合併、能精簡的精簡。系統領域綜合性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一次;未經同級黨委批准,不得召開直達基層的會議,已直接開到基層的,不再層層召開;由分管負責人召集部署的會議,一般不要求下級主要負責人蔘會;已制發文件的工作事項原則上不再專門開會部署。從嚴落實開短會、講短話要求,會議發言不搞一般性工作彙報、表態。
另外,各地區各部門一般不直接向省委、省政府報送簡報,重要工作按照“一事一報”原則報送專報,篇幅原則上控制在1000字左右,常規性工作不報專報。專報制發部門對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夾帶請示事項,由主要負責人審核把關親筆簽字方可報送。
規定還要求,科學制定年度調研計劃,落實調研報備管理機制,加強“調研內容、調研日程、調研人員、調研方式、公務接待”五統籌,避免重複、扎堆、多頭調研。推行“前期摸底、現場調研、形成報告、出台意見、督導回訪”五步法,建立調研成果轉化運用清單,增強調研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調研不得層層陪同,不得動輒要求見主要負責人,不得以調研之名行督查檢查考核、懲戒追責問責之實。
另外,改進督查檢查考核和巡視巡察方式方法,避免過度留跡留痕,減少填表報數、做台賬、報材料負擔。除黨中央及省委明確規定外,不得將成立議事協調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印發文件、紀要記錄等作為評價工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