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不滿被拉黑 男子強姦前女友還説是為她好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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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前女友將他拉黑和不回覆信息,男子憤而上門強姦前女友,“教育”對方不準不理睬他;男子得逞後還對前女友説,這麼做“是為了你好”。
男子落網後沒有認錯,他告訴警方是前女友激怒他導致他犯案,而且由於其他“健康方式”對前女友不管用,他只好採取激烈的手段對付她。
控方星期一(1月20日)向高庭法官進行判刑陳詞時,利用男子的話斥責他説,要求法官給予嚴懲是為了男子好,如此一來才能教育他,所有強姦犯都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現年26歲的男子被判坐牢10年又六週和打鞭九下。選擇認罪的他一共面對五項控狀,包括強姦、性侵、蓄意傷人和惡作劇。被告長相斯文,在犯人欄裏不時露出笑容,聞判時也顯得淡定。代表他的是贏必勝法律事務所的陳俊良與黃國彥律師。
這起強姦案發生在2021年8月21日近午夜時分,在受害人的住家,她當時20歲。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準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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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與受害人於2020年3月,在約會應用“Coffee Meets Bagel”上認識,四個月後開始戀情,並在隔年5月分手。
交往期間,被告經常對受害人使用暴力。他説,“當她做出離譜的事時……我就會打她……有時候也會掐她的脖子”,以警告受害人不準重犯。因為覺得被告過於霸道,受害人終於提分手,結束10個月的戀情,過後也交了新男友。
不過,被告不肯放手,繼續糾纏受害人。案發當天,受害人告訴被告,兩人可以做朋友,但請被告別再聯絡她;然後在所有社交媒體平台上拉黑被告。
當發現受害人停止回覆他的信息時,被告非常生氣,衝到受害人的家找她對質。受害人當時住在親戚家,由於受害人的阿姨不知道兩人已分手,因此開門讓被告入屋。
被告直接走進受害人的卧房,並且把卧房門關上;受害人正坐在牀上,她看到被告突然出現,大吃一驚。受害人試圖發短信通知男友,但被告發現後將手機搶走。受害人拿起包包,聲稱要出門見朋友,但也遭被告阻止。
被告不斷質問受害人,為何將他拉黑和不回覆他的信息,但受害人默不作聲。被告覺得受害人故意不説話,氣得把她推倒和壓制在牀上,然後雙手掌摑她的兩頰,並反覆問“你為何逼我這麼做”。
接着,被告對受害人説:“這是你咎由自取。”他不顧受害人的反抗與掙扎,故意以受害人無法忍受的方式侵犯她,讓受害人看到他“最惡劣”的一面。被告得逞後告訴受害人,他所做的一切是為她好。
案發後,受害人原本不打算報警。豈料,被告一個多月後又上門,但這次被受害人的阿姨拒於門外。受害人事後報警。
被告接受警方問話時稱,他覺得是受害人激怒他犯案,因為當他想採用其他“健康方式”,如跟受害人好好説話時,受害人都不回應,他只好以此手段“教育她”。
保釋期間破壞電子追蹤器 還向警方謊稱攀巖時弄壞
被告被捕後獲准保釋在外,其間須佩戴電子追蹤器。2023年4月24日,警方接到通知,得知被告的追蹤器遭破壞;被告原本向警方謊稱,他攀巖時不小心弄壞追蹤器,過後才改口承認脱下追蹤器。
控方指出,受害人在案發後,有超過一年的時間無法表達自己的情緒,每當她想袒露心情時都感到語塞,而且在外看到長得像被告的男子也會害怕。因擔心家人怪她咎由自取,她至今不敢將被強姦的經歷告訴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