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還與下屬串謀騙公司 運營總監判坐牢28月繳逾31萬元罰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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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的運營總監向承包商索賄逾31萬元,在發現下屬收取佣金的勾當後不但收取2萬元封口費,還串謀設立其他公司以高價售賣托盤給任職的公司,賺取約16萬元的價差。
被告陳國賢(54歲)共面對21項牴觸防止貪污、欺騙和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七項,法官星期一(1月20日)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28個月,以及繳付31萬3362元的罰金。
根據案情,被告在1997年至2018年5月期間在建材供應商Pacific Interiors Supply私人有限公司(簡稱PIS)任職,案發時是公司的運營總監。其他涉案者包括被告的下屬何淑儀(46歲),以及她的朋友陳得倫(55歲)和梁素音(48歲)。何淑儀案發時是PIS的倉庫經理。
PIS的日常業務包括尋找提供運輸服務的公司,替他們運送建材給顧客。2008年,對運輸服務的需求因濱海灣金沙的建築工程增高,何淑儀與陳得倫決定設立運輸公司接PIS的訂單,並拉梁素音加入。
三人設立了ATA Transports & Trading(簡稱ATA),由陳得倫掌握一半股份,負責公司運營以及與PIS交涉。何淑儀與梁素音則平分其餘股份,分別負責處理發票和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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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左右,被告開始負責PIS的運營,有權選擇承包商。他找上陳得倫要求當PIS選擇ATA作為運輸承包商時,每趟給他25元的佣金。陳得倫與何淑儀和梁素音商量後,同意被告的要求,並把原本向PIS收取的費用從每趟15元調高至25元。
2012年2月至2018年5月期間,被告收取了18萬9137元的賄賂,ATA共抬高約11萬3000元的收費。
2014年,陳得倫設立另一家運輸公司Thomas Transportation & Trading後,參與PIS運輸合約競標。被告起初向前者要求每月1800元的佣金,後來在2017年就另一份合約要求將每月的佣金提高至2200元,並讓陳得倫抬高報價以支付佣金。
2014年9月和2018年期間,被告以此方式受賄8萬2800元,PIS也因為被抬高的報價多付了2萬1000元。
另外,何淑儀作為經理也需要替公司採購托盤,她暗中讓賣家將每個托盤的價格抬高2元,並從中抽取佣金。被告在2013年發現這個勾當後,向何淑儀收取2萬元的封口費。
2013年9月,被告向何淑儀提議設立公司,高價售賣托盤給PIS並平分利潤。何淑儀和梁素音於是設立Alpha Transports, Trading & Service,將原本6元的托盤抬高至18元。
2014年3月至2018年期間,三人137次欺騙PIS支付共24萬8866元購買托盤,導致後者多付至少16萬元。被告與何淑儀分別獲得45%的利潤,而梁素音則獲得其餘一成的利潤。
被告把犯罪所得花在個人開銷、賭博,以及購買汽車和公寓上。
直到被告在2018年因與上層的分歧辭職,接任的總監才發現其中的不妥,公司展開內部調查後揭發數人的罪行。
何淑儀、陳得倫和梁素音早前已分別被判入獄25個月、36周和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