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逾8萬元現金 17歲青年認罪待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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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的中學生加入搶劫計劃,按指示搶奪一名男子逾8萬元現金,事後被追趕時還試圖亮刀威脅,最終被公眾制伏。青年被控上庭後,如今認罪待判。
現年17歲的被告面對一項搶劫,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牴觸國民登記法令的罪名。他星期二(1月21日)在庭上承認搶劫罪,其餘兩項控狀則交由法官於3月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在購買刀子後,還用布將刀柄裹着,以免留下指紋。(警方提供)
由於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透露被告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一名中學生,同夥包括一名33歲男子亞當。受害者則是一名33歲男子。
2023年11月14日左右,一名叫迪敦的人士通過聊天應用Telegram聯繫被告,介紹對方一份“拿錢就跑”的工作。迪敦也讓被告購買一把刀,並答應完事後會付款給被告。被告同意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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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後,迪敦轉賬100元給被告,要被告買刀,併到榜鵝場(Punggol Field)第199A組屋底層會面。被告照做,買刀後來到約定地點,被要求與亞當在停車場見面。
兩人見面後,亞當告訴被告,他會在車上等待,當被告拿到錢後,就將錢交給自己。被告同意安排,事後回到指定的組屋底層與受害人見面。
庭上透露,受害人早前在Telegram與一名陌生人交易,同意以現金購買加密貨幣。受害人於是遵從對方指示,帶着8萬1060元現金見面交錢。
不過,被告對這筆錢的用途並不知情,與受害人見面後便開始點算款項。在點算款項時,被告突然搶走裝有現金的紙袋,拔腿就跑。受害人立即追上,被告此時掏出刀子,但失手將刀子掉落在地。
受害人成功制伏被告後,其他公眾也紛紛上前協助,並報警處理。
被告隨後被捕。根據法庭文件,亞當目睹被告被捕後,開車逃離現場。
據報道,亞當事後也被警方逮捕,並於2023年11月20日與被告在同一天被控上法庭。亞當的案件目前處在審前會議階段。
被告星期二在庭上認罪後,法官下令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和改造訓練。案件展期至3月4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