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下貪污和欺騙罪 三公司職員被控上庭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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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前客户總監被指與一家公司銷售總監串謀,賄賂一家信息系統公司工程師,以促進公司間的商業利益;涉案的三人因此觸犯法律被控上庭。
涉案三人是彭明(39歲),黃家祥(37歲)和蔣志成(50歲),他們於星期三(1月22日)分別被控四項,五項和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彭明也另外面對一項欺詐罪。
貪污調查局發出文告説,案發時彭明是華為國際有限公司客户總監,黃家祥是衞生部旗下綜合保健信息系統公司(簡稱IHiS,新聯科技Synapxe前身)工程師,而蔣志成則是挪拉電訊(Nera Telecommunications)資深銷售總監。
2021年11月,黃家祥涉嫌試圖向彭明索賄2萬元,作為促進華為和IHiS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黃家祥也被指試圖向一家供應商收取1%的銷售金額,及另一家供應商不少於2萬元,作為促進兩家供應商和IHiS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黃家祥也被指曾意圖向蔣志成索取挪拉電訊1%的銷售金額,作為促進挪拉電訊和IHiS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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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彭明被指欺騙華為,誘導公司相信黃家祥夫婦倆是IHiS總監,意圖誘使華為批准贊助黃家祥夫婦到法國巴黎。彭明也涉嫌在同年3月和蔣志成串謀,提供黃家祥夫婦價值約1萬8265元的海外旅遊,作為促進華為和挪拉電訊與IHiS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2020年至2022年間,彭明也被指多次賄賂一名IHiS工程師,每次通過300元的娛樂方式行賄,作為促進華為和IHiS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三名涉案人的案件星期三在國家法院過堂,蔣志成已聘請代表律師。三人在庭上則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法官將所有案件展期至3月5日過堂。
貪污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貪污若罪成,違例者可被判最高10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欺騙罪若罪成,則可被判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