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交易數量是衡量經紀唯一依據?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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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上個月報道,房地產代理理事會考慮規定,房地產經紀須完成一定數量的交易,才可以更新註冊,以確保經紀熟悉最新的房地產條例和交易流程。理事會目前正與業界人士討論,如何有效推行這項規定。之後有讀者投函《交流站》表示贊成。我作為執業者,卻持有不同看法。
首先,一年完成多少交易量,並不能直接反映經紀的專業水平。全職經紀並不一定比兼職經紀更專業;經紀是否專業,關鍵在於個人的道德修養、理念和服務態度,而非交易數量。有些經紀為了完成交易,甚至觸犯法律,這顯然違背行業應有的職業道德。況且,交易的完成與否,並非完全由經紀決定,更多取決於市場環境、人際關係和運氣等多種因素。若以交易數量作為衡量標準,未免有失公平。
此外,執行此類規定也面臨諸多挑戰。具體而言,“最低交易量”該如何定義?某些高額交易可能需要數年才能完成,這類交易往往對專業技能和知識的要求更高。如果僅規定年度交易量,可能導致市場上失去大量經驗豐富的經紀。
另外,地產經紀的工作領域不僅限於房地產市場,還包括工商業租賃與買賣。有些經紀主要從事導師工作,一年可能沒有任何交易,但他們的經驗和指導能力卻極為寶貴。理事會若要設定交易數量標準,如何界定買賣與租賃的交易量和交易額的衡量標準?有些經紀雖然一年只有一宗大額交易,但交易額可能遠高於其他經紀完成的多筆出租交易。難道這樣的經紀就不夠專業嗎?
今年開始實施的每年1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已讓許多經紀感到壓力巨大。據統計,目前市場上有3萬6000多名經紀,這一措施恐將導致許多人被迫退出行業。消費者在評價經紀的專業性時,應避免短視和片面理解。畢竟,在僧多粥少的市場環境下,完成一宗交易殊為不易。希望社會能夠給予經紀羣體更多的包容與理解,為他們留一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