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規定大宗商品外匯收入全存國內至少一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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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達綜合訊)印度尼西亞收緊條例,規定大宗商品出口商必須將所有外匯收入留在印尼國內至少一年。此舉意在增加印尼的外匯儲備和扶持印尼盾,但企業擔心可能造成現金週轉不靈,影響營運。
印尼經濟事務統籌部長艾爾朗加星期二(1月21日)召開記者會説,總統普拉博沃已同意這項安排,政府很快就會頒佈實施條例。新政策預計3月1日生效。
根據現有規定,外匯收入超過25萬美元(約33萬8000新元)的礦業、種植、林業和漁業出口商,必須把出口盈收的至少30%存放在印尼銀行,為期至少三個月。
新條例將規定,所須存放的外匯收入比率上調至100%,存放時間延長到至少一年。條例也擴大涵蓋更多行業,但艾爾朗加並未透露還會有哪些行業會受影響。
艾爾朗加説,新規定能為印尼額外帶來900億美元的潛在外匯收入。據印尼銀行1月8日的數據,印尼去年12月的外匯儲備達1557億2000萬美元,創下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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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新規定,印尼政府也會推出激勵措施,包括允許出口商用外匯收入繳税和支付股息。出口商還能把外匯資金轉換為印尼盾,利用特定的存放工具,用作貸款時的現金抵押。留在印尼的外匯收入也可免税。
美元堅挺,導致印尼盾近期承受壓力。儘管中央銀行數次干預,印尼盾自去年9月底已貶值超過7%。雅加達當局説,推行新條例是為了增加美元供應,同時穩住印尼盾外匯走勢。
不過,這對鎳礦和煤礦業者無異於雪上加霜。印尼的煤礦和鎳礦近來的價格接近多年來的低位,彭博社早前報道,印尼政府正考慮削減鎳礦開採配額,以推高價格。
印尼企業家協會公共政策處處長蘇特里斯諾告訴彭博社:“對礦業和種植業來説,這樣(外匯收入)的保留規定可能導致企業因現金週轉不靈而引發潛在的裁員……也有人擔心條例後續還會導致煤炭和礦物產量減少。”
企業家協會主席欣塔星期二發聲明説,企業希望政府重新考慮新規定,並指規定會在許多行業產生骨牌效應。
欣塔上週接受《雅加達郵報》訪問時也説,雖然明白政府的用意,但政府須考慮到出口商會面對的巨大挑戰。
“公司通常得過了很長時間才能收到出口收入。出口收入封存12個月的話,出口商很難湊足下個生產週期所需要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