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婦女毆打六歲兒子致死 監禁三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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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雪蘭莪州一名婦女因毆打六歲兒子致死。她在地方法庭認罪後,被判監禁三年。
法官諾西拉諭令這名25歲的被告,從星期三(1月22日)起服刑。服滿刑期後,她須要守行兩年,同時在五年內禁止照顧其他孩子。一旦無法遵守,被告需要再坐牢一年。
據《中國報》報道,被告被指2024年1月8日下午2時至隔天傍晚6時,身為照顧男童的人,在雪州武吉安邦花園一處住所,以毆打、捏和拍打方式,傷害死者直到死亡。
被告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罰款5萬令吉(1.52萬新元)或監禁20年,或者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警方在去年1月10日下午2時36分接獲電話,稱受害者在家裏處於昏迷不醒狀態,因此前往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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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殺害馬國女大學生台男更審維持死刑判決 釋憲後首例 受害者母親聲稱,受害者發高燒,並出現抽搐。受害者屍檢報告則證實,他的頭部和腹部遭受鈍物創傷致死。
警方隨後逮捕死者母親。調查發現,死者因不斷哭鬧、經常大小便,而被母親毆打、扇耳光和掐脖子。
這起案件的主控官是莫哈末海魯裏甘然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則是莫哈末艾迪。被告還有一個六個月大的孩子。
另外,在這起案件中的另一名男被告,即死者母親男友莫哈末裏查(36歲),則在推事庭同樣被控。他在去年1月10日下午2時36分,在同個地點謀殺同一名受害者,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30至40年監禁,以及至少打鞭12下。
男被告在通譯員於推事阿瑪麗娜面前宣讀控狀後,僅是點頭。推事庭沒有記錄是否認罪。推事隨後擇定3月24日再度過堂。